余姚税务摸清“家底”顶级配资
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凤琴 金贝
在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举办“节水与税收同行”主题活动。税务、水利、环保等多部门联合设置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市民和企业宣传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意义与政策要点。
图为余姚四明湖顶级配资。
活动中,曾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的浙江银河印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唐玲女,分享了该公司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推行以来的可喜变化,他们推出多项贯流水循环利用举措,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如今,该公司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可按规定申报享受减征20%水资源税的优惠政策,成为浙江省首批享受水资源税减免的企业之一。“企业自行申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税务、财政三部门共同会审,流程更少、效率更高,极大地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流程也非常清晰透明。”唐玲女补充道,“今年第一季度,我们公司申报缴纳的水资源税由以往的2.7万元减少至2.2万元。”
展开剩余71%银河印染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故事是水资源税改革在余姚平稳落地,并在纳税人中产生正面引导效应的一个缩影。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余姚市税务局提早谋划、充分准备,积极联合地方多部门稳步推进改革试点,确保申报期平稳有序,改革效应逐步显现。
图为四明湖水库负责人向税务干部取样展示水库水质保护情况,明确公共供水企业取水口分布及取水量情况,便于后续水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余姚市地处浙江省宁波市东北部、杭州湾南岸,水资源丰富。《宁波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数据显示,余姚多年平均降雨量达1531.4mm,市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1.79亿立方米,占全宁波的15%。自2024年10月起,为了摸清余姚水资源“家底”,余姚市税务局迅速行动,主动牵头联合财政、水利等部门深入开展实地调研。
“我们开展了重点企业调研,分行业实地走访了水力发电、水库、城镇公共供水等20余家典型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取用水和水资源费缴费情况顶级配资,广泛收集纳税人的诉求和建议。”参与实地调研的税务干部金贝介绍,他们还专程走访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获取该市已发放的142本取水许可证及全市取水许可审批水量等重要信息。在此基础上,该局通过对2024年1月—10月余姚市水资源费征收数据测算发现,除特种用水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与水资源税适用税额基本一致。
为推动建立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余姚市税务局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同频同向推进建章立制。
“我们和水利局在2020年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资源税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的基础上,完善出台水资源税部门协作文件,持续强化两部门协作。”余姚市税务局税政三科副科长杨海明介绍,自《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公布后,双方已多次组织联席会议,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在规范交接和全面核查工作中,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紧密配合,完成了取水户摸底调研名册汇总、税务户管清分等多项工作,确保征管基础扎实、数据准确、责任清晰。
图为余姚市税务局与余姚市水利局联合开展水资源税业务培训。
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实施后,水资源税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报缴纳,不少纳税人反映申报流程很便利。
“我们一开始还在为首个征期如何准确适用政策、如何正确申报水资源税担心,没想到税务部门就及时送上了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会计毛佳毅说,税务部门及时开展政策辅导,让企业对水资源税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申报纳税更加顺畅。“新政策还针对我们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设置了管网合理漏损率,这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艺、更新管道,减少跑冒滴漏损失。”毛佳毅表示,企业将以水资源费改税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供水管网建设,降低漏损率。
“我们将持续加强与财政、水利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紧密跟踪改革运行态势,及时查缺补漏,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余姚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积极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持续释放税惠红利,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引导企业逐绿而行、向绿而兴,引领全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余姚税务 | 供稿
岑露丹 | 编辑
李一园 | 校审
王 梨 | 编发 顶级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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